皮格马利翁效应,修昔底德陷阱,蒙代尔不可能三角,阿姆达尔法则,奥卡姆剃刀定律*……*在发现某种规律或某个现象时,西方人喜欢用人名来表示。熊老师,这能说明西方人很个人主义么?汉语里为什么很少出现以人名命名的现象或者成语呢?

img

这个并不足以说明。前边的问答我讲过,个人主义的流行是一件相当晚近的事情。有了这个认识之后,让我们再看东西方文化的一处差异,那就是很多我们通常所以为的西方人名其实不是人名。比如奥卡姆剃刀背后的这个奥卡姆,不是人名,而是地名。

奥卡姆 (Ockham) 英国一座小镇的名字。13 世纪,一个叫威廉的孩子出生在这座小镇上,成年以后成为了一名学识渊博的神学家,人们叫他奥卡姆的威廉 (William of Ockham)。他很可能没有姓,他身边的朋友应该直接叫他威廉,但是,叫威廉的人实在太多了,旁人在交谈当中提到他的时候,还叫他威廉的话就会陷入指代不清的麻烦,于是,为了把他和其他的各位威廉区别开,就叫他奥卡姆的威廉。这位奥卡姆的威廉提出来的某个想法,几百年后被人总结归纳,精炼出来,扣上了一个名字,叫奥卡姆剃刀 (Occam’s razor)。显然,为了表达的简洁性,把“威廉”这个名字都给省略掉了,否则至少应该表述成“奥卡姆的威廉的剃刀”。

可能存在无必要的复杂解释。例如,可以将矮精灵拉布列康加入任何解释中,但是奥卡姆剃刀阻止了这样的添加,除非它有必要

BBC 拍过一个戏说莎士比亚的情景喜剧《新贵》(Upstart Crow),其中有这样一幕:莎士比亚的女儿问爸爸说:“你为什么不写一点普通人的生活呢?”莎士比亚回答说:“因为普通人很无聊,人们想看的是表现上流社会的戏剧。他们想看一群以地名命名的公爵们到处乱窜,说些什么:‘快来吧,苏塞克斯,牛津,还有北安普顿!让我们一道去找约克,然后和萨里、康沃尔、索利哈尔和贝辛斯托克打一仗吧!’”

如果我们把这句话变成中文语境,大约应该是这样的:“快来吧,河北、河南,还有黑龙江!让我们一道去找陕西,然后和甘肃、青海、内蒙古和吉林打一仗吧!”我们觉得很荒唐,但当时英国人就是习惯这种称谓方式。这不算很难理解,因为传统上的欧洲,人们只有名,没有姓,名的可选范围还特别少,不但很容易重名,大家一般也不介意重名。

Kate (Gemma Whelan), Will (David Mitchell) and Marlowe (Tim Downie) attend the 1596 London Theatre Awards

所以,西方传统的称谓方式里,除了以上这种用地名区分人物之外,常见的区分方法还有绰号和编号。我们还是用“威廉”这个名字举例好了。1066 年,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领一支舰队登陆英格兰,声称对英格兰的王位拥有合法继承权。请你注意一下他的身份:他是法国的一位公爵,封地在法国的诺曼底地区,所以,套用“某地的某人”这种称谓方式,可以叫他诺曼底的威廉 (William of Normandy)。如果套用刚刚莎士比亚的说辞,当时的英格兰人可以这样说:“诺曼底打过来了”。

诺曼底的威廉打赢了王位争夺战,成为英格兰第一位名叫威廉的国王,于是根据编号命名法,可以称他为威廉一世 (William I)。所谓一世、二世,和我们熟悉的秦始皇、秦二世完全不同,两个人既不必有血缘关系,也不必有继承关系。严格来讲,威廉一世应该被称为英格兰的威廉一世 (William I of England),意思是“英格兰第一个名叫威廉的国王”,称谓结构依旧是“某地的某人”。

img

威廉一世的王位是靠征服得来的,所以得了一个绰号“征服者”,人们称他为“征服者威廉” (William the Conqueror)。在征服者威廉之后的英格兰国王,不管相隔多少代人,不管中间有没有其他国王继位,只要他的名字也叫威廉,按照编号,就应该叫威廉二世,全称是英格兰的威廉二世 (William II of England),意思是英格兰第二个名叫威廉的国王。

历史上的威廉二世是威廉一世的第三个儿子,有个绰号叫“红脸膛”,所以也被称为红脸威廉 (William Rufus)。威廉二世死于 1100 年,足足过了 500 多年,英格兰这才又出现了一位名叫威廉的国王,威廉三世。威廉三世同时还是苏格兰国王,而在苏格兰的王位谱系里,他是第二个名叫威廉的,所以只能叫威廉二世。所以,英格兰的威廉三世同时也是苏格兰的威廉二世,是不是有点乱呢?更乱的是,他在法国还有一个奥兰治亲王的身份,所以他也被称为奥兰治的威廉 (William of Orange)。

我讲过中国人的姓氏是如何起源的,欧洲其实也经历过同样的过程,只是时间比中国晚得多。我们再看一位威廉,全世界最著名的威廉:威廉·莎士比亚 (William Shakespeare)。姓和名虽然配齐了,但是,“莎士比亚”这个姓到底应该怎么拼写,就连威廉·莎士比亚本人都搞不清楚——在他本人的签名手稿里,竟然签出了好几种拼写方式,也不知道哪一种才是对的。这个时候的姓,显然还处在成型的过程当中。

所以我们看古代欧洲,人名非但毫无个人主义色彩,反而来得特别敷衍。比如法国国王,一连串都叫路易,还没有姓,从路易一世一直叫到路易十九。

image-20231214113204623

这样对比下来,古代中国好像才有个人主义色彩——有点文化和身份的家庭里,人不但有名有姓,还有字有号,每个人都显得独一无二。

再来看看你谈到的皮格马利翁效应 (Pygmalion Effect),这又是一种类型的代表。

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里的一位国王,他的故事成为西方文化里的一则典故,后来有心理学家觉得这则典故和他们的一个新发现很有共通之处,顺手拿来命名,于是就有了所谓的皮格马利翁效应。

希腊神话贡献了很多同类短语,比如阿喀琉斯之踵 (Achilles’ Heel),西西弗斯的石头 (Sisyphus’s Boulder),阿里阿德涅的线 (Ariadne’s Thread)……这一类的成语,古代中国其实也有很多,其中有一些可谓妇孺皆知,而你之所以没想到,只是因为我们通常用到的是这类成语的另一种表达形式。

比如“叶 (shè) 好龙”,这个成语人人都很熟悉,总被误读成叶 (yè) 公好龙,如果你对某种事物怀有像叶公对龙一样的喜爱,那就可以说你对这种事物有着“叶公之好”——这个短语就是“叶公好龙”的变体。有人担心这种态度会让你误入歧途,但你不以为然,觉得他们的担忧完全是“杞人之忧”——这个短语就是“杞人忧天”的变体。

同类的成语还有不少,比如齐人之福、龙阳之癖、墨子之悲、杨朱之泣……像“杞人之忧”和“齐人之福”这种语言结构,和“奥卡姆剃刀”其实是一模一样的。“奥卡姆剃刀”转译过来的话,就是“奥卡姆人之剃刀”,简化一下就是“奥人之刀”。我们连起来读一下:杞人之忧、齐人之福、奥人之刀。是不是很顺?同理,“皮格马利翁效应”可以译成“皮翁之效”,“阿喀琉斯之踵”可以译成“阿喀之踵”,“西西弗斯的石头”可以译成“西弗之石”,“阿里阿德涅的线”可以译成“阿女之线”……

这些短语如果写成排比句会很有气势,古代的中国文人确实经常这么写。举一个例子,“秋之弈,牙之琴,郢人之斤,由基、纪昌之射……”(《水云村稿·一斋记》)如果后面接上“西弗之石”、“阿女之线”,也不突兀。在这点上,古典中国和古典西方倒是谁都不比谁特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