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阳之战结束,韩、赵、魏三家瓜分了智家的土地,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。

在一些学者看来,这一年,也就是公元前 453 年,就是战国时代的开始。有一种常见的说法,认为“三家分晋”标志着战国时代的开始,但疑点在于,所谓“三家分晋”,可以有两个事件。

实质上的“三家分晋”,主要就是韩、赵、魏三家瓜分了智家的土地,毕竟晋国和晋君早就名存实亡了。

而名义上的“三家分晋”,发生在《资治通鉴》的起始年,也就是公元前 403 年,周威烈王正式把韩、赵、魏三家封为诸侯。

所以,有人以公元前 453 年作为战国时代的开始,也有人以公元前 403 年作为战国时代的开始,两者相差半个世纪。

事实上,战国时代到底从哪一年算起,还有另外的说法,今天比较通行的是司马迁的说法,定在公元前 475 年,比晋阳反击战还早 22 年。

以公元前 453 年,也就是晋阳反击战的那一年作为战国始年的,首推西汉学者刘向编订的《战国策》,毕竟“战国”作为一个时代概念就是从《战国策》这个书名来的。

司马光当然不会认同这样的断代方式,因为在他看来,“名”比“实”重要得多,只要周天子不予认可,韩、赵、魏就算真的瓜分了晋国,也不过是乱臣贼子,人人得而诛之。

三家分智氏之田。赵襄子漆智伯之头,以为饮器。

《资治通鉴》以公元前 403 年作为开端,暗示出所谓战国时代,是以周天子授予韩、赵、魏诸侯地位为开始的,对于晋阳之战,仅仅作为追叙的内容。

从晋阳反击战到名义上的“三家分晋”,这 50 年间到底发生了什么,《资治通鉴》仍然报以追叙的口吻。需要追叙的第一件事,就是豫让对赵无恤的行刺。

话说韩、赵、魏三家瓜分了智家的土地之后,赵无恤因为恨透了智瑶,把他的头骨当作酒壶来用。这已经算是很人道的做法了,因为在其他史料的记载里,智瑶是被虐杀的,死得很惨,他的头骨被赵无恤当成便壶。

恨意才是人类最强大的情感力量,但是,温良恭俭让的司马光仅仅采信了最温和的记载。

还有一则史料,看上去是司马光最应该采信的,却偏偏被无视了,这就是晋阳战后的论功行赏。

赵家的首功之臣会是谁呢?我想,任何人都会在第一时间想到张孟谈。但是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赵无恤认为高赫的功劳最大,所以给高赫的赏赐最多。你也许已经不记得高赫是谁了,这很正常,因为他确实很没有存在感。所以当高赫受赏,张孟谈第一个不服气,说晋阳之难,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功劳,只有高赫什么事情都没做,凭什么论功行赏的时候反而把他推在第一位呢?从管理学的角度上看,张孟谈显然只是站在员工的角度,而没有站在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。

赵无恤给出的理由非常充足:“在局面最艰险的时候,眼看晋阳城就要失守了,我自己也要丧命了,你们所有人都怠慢了对我这位主君的礼数,依然不失君臣之礼的就只有高赫一个人,所以我才把他定为首功之臣。”在《吕氏春秋》的版本里,后边还附了孔子的一段评语,赞美赵无恤赏罚得当,虽然只赏了一个人,却为天下人立了一个表率。正因为赵无恤赏罚得当,才能打赢晋阳之战,为赵家打出一片大好基业。(《吕氏春秋·义赏》)

当然,这话并不真是孔子说的,因为在赵无恤论功行赏的时候,孔子早已经过世了。

上述这段记载,在很多基本史料里边反复出现,司马光肯定不会漏看,而这段记载所反应出来的价值观,恰好正是司马光特别推崇的价值观。


原因倒也不难推想,因为站在儒家本位,礼的规范应该是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,那么相应地,如果“君不君”,就难免“臣不臣”,如果“父不父”,就难免“子不子”。

赵无恤虽然是赵氏家族的宗主,是主君的身份,而对于晋国的国君来说,他的身份就变成了臣子,有自己的一整套责任和义务。赵无恤既然对于国君已经“臣不臣”了,那么本着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原则,也不该要求自己的臣子以传统的责任和义务侍奉自己。

所以,赵无恤以高赫为首功之臣,是一桩很荒唐的事情,完全没法自圆其说。在《资治通鉴》的叙事里边,虽然相对于智瑶,赵无恤属于正面形象,但相对于儒家极力捍卫的宗法传统,赵无恤只是一个乱臣贼子。

但为什么《史记》就可以记载高赫的事迹呢?

因为司马迁不但没有儒家包袱,而且对赵氏家族很有好感,把赵无恤的经历写成了一个底层少年逆袭上流社会的成功故事,以至于那些侵略扩张也好,阴谋诡计也好,瓜分母国也好,都被打扮成了天意。

所以,虽然同样记载晋阳之战的前前后后,但《史记》和《资治通鉴》给人的感受迥然不同。

《史记》的相关记载集中在《赵世家》,《赵世家》顾名思义,讲的是赵氏家族的兴亡史。

在司马迁的笔下,赵氏家族传到赵无恤的父亲赵简子这一代,怪力乱神的事件忽然多了起来。

先是赵简子得了一种怪病,一连昏迷了 5 天,家臣们都很担心,但神医扁鹊看过之后,竟然完全不当回事,说以前秦穆公出现过同样的症状,7 天之后自然就醒了,醒来就说自己这些天见到了天帝,听天帝亲口描述了未来。秦穆公的臣子赶紧把这些预言记录在案,后来预言果然一一应验了。
所以,谁都不用替赵简子担心,不出 3 天他就会醒过来,醒来之后也一定会有重要的话说。

果然过了两天半,赵简子醒过来了,说自己这些天去了天帝那里,和很多神灵在天界游乐,欣赏着人间听不到的音乐,非常快乐。自己还射死了一头熊和一头罴(pí)。天帝很高兴,赐给自己两只竹筐,每只竹筐还都有个配套的小筐。自己还注意到,天帝身边站着一个小男孩。

后来,天帝交给自己一只翟(dí)犬,也就是翟这个地方出产的狗,然后嘱咐说:“等你儿子长大了,就把这只狗交给他。”天帝又讲了很多预言,预言了晋国再传 7 代就会灭亡,到时候自己会给赵简子的七世孙选一位血统高贵的配偶。

赵简子一边讲,家臣董安于一边做笔记,要把这些重要的天启保存下来。

后来有一天,赵简子出门,遇到有人拦路求见。赵简子想起来,这个人在自己的梦里出现过,自己甚至还记得他的名字。

来人自称天使,是专程给赵简子解梦来的。天使说,赵简子射死一熊一罴,意思是,天帝要他灭掉晋国的两大家族。竹筐的涵义是,赵简子的儿子将要在翟这个地方攻占两个子姓国家。至于翟犬,那是代国的祖先,赵简子的儿子将来会占有代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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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使的这些话,又被记录在案了。但怪事还没有完,又有一天,一个叫姑布子卿的相面大师来见赵简子,赵简子把儿子们都叫来,请大师相面。

姑布子卿相完一轮,说:“您这些儿子将来没一个能当将军。”赵简子很紧张:“难道我们赵家要灭亡了吗?”

姑布子卿说:“刚刚我在半道上见到一个男孩子,应该也是您的儿子吧?”没错,这个孩子就是赵无恤,只有他才有将军之相。

赵简子很不理解,说赵无恤的母亲出身卑贱,只是翟地的一名婢女。姑布子卿给出了一句掷地有声的回答,原话是:“天所授,虽贱必贵”。

这样的观点,在宗法传统下显得特别有革命性,它意味着身份社会的根基发生了动摇,卑贱的人也有机会成就大业,赢得尊贵的地位。虽然在实际上这是由能力决定的,但能力还需要隐藏在天意的背后,借着天意来给能力张目。

从此以后,赵简子开始重视起这个“虽贱必贵”的儿子,很快发现,他果然是自己所有的儿子当中最出色的一个。但是,到底要谁来做自己的继承人,还需要仔细考察一番。

赵简子宣布,说自己在常山藏了一件宝贝,谁先找到这件宝贝,谁就会得到重赏。结果各位公子都没找到,只有赵无恤虽然也两手空空地回来,却说自己找到了宝贝。

这件宝贝到底是什么呢?赵无恤说:“登上常山向下俯瞰,眼前正是代国的土地。我发现,我们应该吞并代国”。这话说到了赵简子的心坎里。

后来赵简子废掉嫡长子伯鲁,立赵无恤作为继承人,因为他看出来,在自己的所有儿子当中,只有赵无恤既懂得,也有能力实现自己的战略规划。

等到赵简子过世,赵无恤连丧期都没有服满就对代国下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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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国的国君是赵无恤的姐夫,这是一层很好利用的亲属关系。赵无恤只用了一场宴会就杀掉了代国国君一行人,顺势把代国收入囊中,应了赵简子的梦中预兆。

虽然赵无恤的姐姐因此自杀,造成一场人伦惨剧,但这在家族扩张的历史上,在男人们的大局观里,只是一朵无声的浪花。

当赵无恤躲避智瑶的攻击,准备赶往晋阳的时候,又发生了一桩怪事:有个叫原过的家臣掉了队,在一处沼泽地带遇到了三个只看得见上半身的怪人。这完全就是莎士比亚的名剧《麦克白》里边三女巫现身的桥段,但《史记》郑重其事地记载说:这三个人给了原过一根封闭起来的竹筒,要他转交给赵无恤。

后来赵无恤斋戒三天,亲自剖开竹筒,取出了一封用红颜色写成的信,信上说自己是霍泰山山神的使者,将在三月丙戌日帮助赵无恤消灭智氏家族,以后还会给你们赵家好多土地。当然,这个忙不能白帮,你必须在百邑这个地方给我们三位天使修建祭祀的场所,好好供养。

我们会发现,无论是天帝、山神还是神使,都没有什么正义感,对杀人和侵略很无所谓。

在当时的观念里,山神和河神都是周边大家族的保护神,并且提供保护一定要收保护费。人和神互利互惠,有时候还会互相算计,谁也不比谁高尚。在打赢了晋阳反击战,瓜分了智氏家族的土地之后,赵无恤如约在百邑修建神庙,供奉三位天使,还派原过主持对霍泰山的祭祀。

以上都是《史记》的记载,完全没有被《资治通鉴》采信。


智瑶惨死之后,有一个名叫豫让的家臣处心积虑要为主君复仇。

但问题是,作为失败的一方,豫让已经没有任何翻盘的资本了,唯一能拼的就只剩下自己的一条命。一条命虽然翻不起多大的浪花,但既然连命都可以不要,至少可以刺杀赵无恤,一命换一命。

《资治通鉴》记载,豫让“诈为刑人”。然后偷偷带上匕首,到赵无恤的宫室里打扫厕所。

这里需要解释一下,所谓“刑人”,并不是泛指受过刑罚的人,而是特指受过肉刑,肢体残缺的人——要么被砍掉了脚,要么被割掉了鼻子,要么被阉割了,至少脸上会被刺字。

儒家有所谓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,这原本就是宗法社会的通用规范。不要说大夫一级的贵族,就算是贵族里边级别最低的士,通常也会免于刑罚。

这倒不是说士大夫犯了错都可以免罪,不受处罚,而是说不能用肉刑去处罚他们。不是因为肉刑更残酷,而是因为肉刑带有侮辱性质,会让看重荣誉感的贵族阶层无法忍受,所谓“士可杀,不可辱”。

受过肉刑的人通常只能做那些被人嫌弃的工作,反过来说,凡是受人嫌弃的工作,通常都只有受过肉刑的人才会去做。

豫让为了接近赵无恤,还要避开赵无恤的贴身警卫,私家厕所确实是一个理想地点。为了混进赵家的厕所,豫让唯一的办法就是自残,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自己是一个受过肉刑的人。

豫让的计划天衣无缝,但谁也想不到的是,赵无恤在上厕所的时候忽然生出了第六感,总觉得哪里不对,派人一搜,竟然真的抓到了刺客。

赵无恤这时候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情怀,认为豫让是位义士,值得尊敬,应该放他走,自己以后小心点也就是了。

赵无恤的宽宏大量首先来自于扎扎实实的安全感:毕竟智家已经被自己斩草除根了,任凭谁有天大的本事,也找不出智瑶的继承人可以拥戴。所以豫让的行刺只有情感意义,毫无政治价值。

豫让侥幸不死,但心中的执念并没有丝毫动摇。

但是,继续行刺的话,难度显然比先前大多了,因为赵无恤和赵家的很多人不但都认得自己的长相,也认得出自己的声音。

那么,要想隐身,就必须下更大的本钱:豫让这一次不但毁了容,还吞炭烧哑了自己的嗓子,连老婆都认不出他了。

但没想到,竟然有一个朋友认出了他,哭着对他说:“以你的才干,只要投奔赵无恤,一定能够得到宠幸,那时候你就可以为所欲为,轻轻松松就能杀掉赵无恤,你又何苦走现在这条路呢?”这位朋友的话,不但给我们贡献了“为所欲为”这个成语,还真的指明了一个最具可行性的,成本也最低的刺杀方案。

那么问题来了:豫让是不是傻?

豫让并不傻,他之所以舍易求难,是因为他的动机并不只是复仇这么简单。豫让是这样回答那位朋友的:

如果我去做了赵无恤的家臣,然后再去行刺,这就说明我做臣子却对主君怀有二心,这不道德,不是为臣之道。我很清楚我选择的道路是一条艰难的荆棘路,但它也是一条光荣的荆棘路,我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榜样,让天下后世那些做臣子却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。

就这样,豫让义无反顾地筹备第二场行刺去了。看来在他的心里,行刺的过程远比行刺的结果来得重要。

第二场行刺发生在一座桥上,运气依然没有站在豫让这边。当赵无恤的车队经过桥上的时候,马忽然惊了。肯定有异常!

卫队展开搜索,抓到了埋伏在桥下的豫让,这一回没有再给他活命的机会。

《资治通鉴》记载豫让的事迹,重点是要把豫让打造成人臣无二心的道德楷模。司马光的这份用心,背后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。

北宋建国,是建立在五代十国的烂摊子上。五代十国堪称乱世中的乱世,王国乍兴乍灭,将相忽降忽叛,丛林法则主导世界,道德毫无生存土壤。

所以到了北宋,人们的价值观难免有点混乱,对忠义气节看得比较淡,即便是一些身居高位的名臣也存在这种问题。

司马光铁肩担道义,努力扭转社会风气。在《资治通鉴》很靠后的一段议论里,他详细论证过一个影响深远的命题:“正女不从二夫,忠臣不事二君。”在儒家系统里,人和人天生就不平等,天赋和资源的不平等倒无所谓,重要的是身份的不平等。

男人比女人地位高,君主比臣子地位高,这是客观现实,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。人只有尊重这种天地自然之理,社会才能和谐发展。就算丈夫对不起妻子,君主冤枉了臣子,妻子和臣子也应该无怨无悔,泰然接受。

这是不是不公平呢?当然不是,因为公平永远是以身份对等为前提的。我们碾死一只蚂蚁,没人觉得这对蚂蚁有任何不公。

但是,豫让真的是个忠臣吗?其实很难说,因为豫让的忠臣形象是被司马光从原始材料当中精心删改出来的。

成书于战国末年的《吕氏春秋》是记载豫让事迹的最早的材料,后来司马迁大约就是根据这份材料,把豫让的事迹写进了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。根据《吕氏春秋》和《史记》的说法,豫让竟然是个很有二心的人。

我们来看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的版本:赵无恤从桥下抓到了豫让,狠狠数落了他一番:“你这个人啊,我记得你以前是范家的家臣,后来又转投到中行家做家臣。范家和中行家都是被智瑶灭掉的,而你不但不为主君复仇,反而又做了智瑶的家臣。现在智瑶死了,你凭什么偏偏要为智瑶复仇呢?”这里需要做一点勘误工作:灭掉范家和中行家的罪魁祸首其实是赵家,智家虽然积极参与,并且成为了最大受益人,吞并了范家和中行家的地盘,但这事是智瑶的祖父智文子做的,不是智瑶做的。

当然,这并不能够改变豫让不光彩的履历。

《三国演义》里边,张飞骂吕布是“三姓家奴”,吕布没法还嘴,而豫让的状况显然并不比吕布更好。但是,和吕布不同的是,豫让真的给出了一番掷地有声的回答:“范家和中行家的主君只把我当成普通人看待,所以我就以普通人的姿态普普通通地回报他们;智瑶把我当成国士来对待,我自然要以国士的姿态来回报他。”豫让的这番话,可以看出春秋战国之际时代观念的剧变。

原本“委质为臣”,就有从一而终、至死不渝的义务,而在豫让这里,“委质”只是一个形式,一个手续而已,真正的约束力并不来自于这个形式或手续本身,而是来自主君的态度。

这就意味着,战国时期君臣之间隐隐然呈现出了对等关系,君主不能再用空泛的身份义务来要求臣子了。在身份社会里,你是什么身份,就有相应的权利,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。

当身份社会瓦解,规则就变成了:你受到怎样的对待,就该怎样回报。

那么问题来了:如果君主对臣子不尊重,那么臣子是不是可以背叛,甚至造反呢?

在战国时代,这种价值观真的可以成立。

人的个体意识、自尊意识,还有对实现个人价值的渴望都在突飞猛进,君臣关系逐渐变成了双向选择,“合则留,不合则去”。

所以在《战国策》的版本里,豫让还留下了一句经典名言:“士为知己者死,女为悦己者容”。

观念的变化,背后是社会结构的变化。

在稳定的宗法社会里,一个人的身份会跟随人一辈子,跨界和跳槽都是难以想像的事情。而随着礼崩乐坏,宗法结构逐渐溃烂,竞争日趋白热化,人才变得越来越抢手。这就意味着,在人才市场上,供求关系逆转了,人才掌握了更大的议价权。在社会关系上,人的价值和商品价格一样,取决于,且仅仅取决于供求关系。

正是在这样的时代里,出现了《孟子》的一段名言:“君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君如腹心;君之视臣如犬马,则臣视君如国人;君之视臣如土芥,则臣视君如寇雠。”

再看一段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有载,却被《资治通鉴》删掉的内容:赵无恤第二次抓到了豫让之后,一边流泪一边叹气说:“豫先生,您的名声已经打下来了,我放过了您一次,不能再放第二次了。”豫让很镇定,提出了一个有点过分的要求,希望赵无恤能把衣服脱下来给自己砍几剑,好让自己有个心理安慰。等拿到赵无恤的衣服,豫让的动作一点都不敷衍,原文是“拔剑三跃而击之”,架势拉满,戏份做足,然后伏剑自杀。

唐朝学者司马贞写过一部《史记索隐》,援引《战国策》,说豫让在“拔剑三跃而击之”的时候,把赵无恤的衣服砍出了血,赵无恤掉转车头,想要原路返回,车轮还没转满一圈,就突然死掉了。司马迁不愿意记载这些怪诞的内容,所以删掉了衣服出血的事。

其实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《战国策》里边并没有这句话,可见在唐朝以后被人删了。前边讲过,和《资治通鉴》相比,《史记》充满了怪力乱神,但这回我们发现,司马迁在他自己的时代里已经算是一个迷信程度很低的人了。时代越晚近,知识阶层当中的无神论倾向就越重。

但有意思的是,后人更喜欢的不仅是“拔剑三跃而击之”的桥段,还会对衣服出血的桥段津津乐道,毕竟戏剧性的场面,强烈的情感冲击力和悲剧之美最容易激荡人心,客观的真实总会让位给情感的真实。

即便到了事件的最后,关于豫让之死,《资治通鉴》也显得过于轻描淡写了,很像是存心想要弱化豫让的形象似的。《史记》和《战国策》明明都说豫让最后伏剑而死,是自杀,《资治通鉴》却说的是在桥下抓到豫让之后,“遂杀之”,没什么废话,直接把他杀了。

《吕氏春秋》并没有记载豫让之死的详细经过,却可以使我们相信,自杀才是最合情合理的结局:

话说赵无恤乘车过桥,马忽然不肯往前走了,赵无恤怀疑桥下藏了人,派家臣青荓下去探查。

豫让看到青荓,认识,是朋友,就对他说:“你快走,我有大事要办”。

青荓答道:“我跟你是多年的好朋友,我如果上去向主君如实汇报,那就有违交友之道,太不够朋友了,但我如果装聋作哑,那就有失为臣之道,对不起主君。真是左右为难啊,我该怎么办呢?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死了。”就这样,青荓“乃退而自杀”。(《吕氏春秋·序意》)

一个人可以这样就自杀了,听上去实在不可思议,但是,在春秋战国时代,自杀就是这么简单直接。在道义上面临两难选择的时候,自杀是一个经典解决方案。

至于豫让,既然已经对智瑶尽了心,尽了力,也感受到了赵无恤的仁至义尽,除了自杀,也没有其他路可选了。

我们当然很容易质问豫让和青荓:“你们还有没有一点家庭责任感?就算你们是古代人,至少也该讲讲孝道吧,考虑一下父母的心情,还有,你们有没有生儿子,如果还没有的话,这不就是‘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’吗?”如果再加入这些条件的话,道德天平就变得复杂多了:活也不行,死也不行,真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但是,在当时的历史环境里,“委质为臣”的仪式就已经基本排除了孝道问题,家臣的人身所有权发生了转移,不再属于自己,也不再属于父母和家庭,而仅仅属于主君。

所以青荓其实不必那么为难,因为对主君的义务高于对朋友的义务,对朋友的“义”应该让位给对主君的“忠”。当然,这种感情不自然,也容易招人讨厌。但是,还有一个因素确实应该考虑进去,那就是荣誉感。

对于青荓而言,虽然对主君的义务高于对朋友的义务,而背叛朋友却会给自己带来名誉上的污点。“委质为臣”只是把个人性命交给了主君,却不应该把荣誉感同样让渡出去。

可畏的主君啊,我献身在您的脚下,我的生命唯君命是从,我的耻辱则不然,抛弃生命是我的义务,即便死去,不得把在墓前永生的我的芳名提供给阴暗的不名誉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