赘婿淳于髡
赘婿淳于髡
话说齐威王继位之后,整天饮酒作乐,朝政完全交给臣僚处理,就这样一连 9 年,邻国不断攻城略地,再这样下去的话,齐国就要亡国了。所有人都看得出危机,但没一个人敢去劝谏齐威王。幸好齐国有一位很特殊的人才,名叫淳于髡,非但其貌不扬,是个矮子,出身更让人看不起,原文叫“赘婿”,也就是俗话说的上门女婿。
今天大城市里已经没有上门女婿的概念了,如果是异地婚姻,小两口不管把家安在丈夫的城市还是妻子的城市都无所谓,只看工作和生活是否便利。但古代的婚姻和爱情无关,属于家族使命,妻子只能成为丈夫家族的一员,从婚姻关系成立的时间开始,妻子的五服关系都会跟着一起变。最直观的规矩就是:妻子必须住进丈夫家里,但丈夫绝对不能反过来住进妻子家里。如果男人条件太差,无论怎么降低要求都讨不到老婆的话,结婚的出路就是去做赘婿,住进妻子家里,给岳父、岳母干活儿,生的孩子随妻子的姓。今天大城市里的知识青年不会觉得这有什么所谓,而在传统观念里,这是男人的奇耻大辱,做倒插门的女婿相当于丢掉了男人最后的一点尊严,只有像猪八戒那样没脸没皮的人才真心愿意入赘高老庄。
赘婿既然在社会上没地位,在家里当然也没地位,基本相当于家奴。
淳于髡作为赘婿,如果生活在秦国或者魏国,人生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。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之后,把赘婿当成贱民,凡是国家级的脏活累活和危险工作,总会优先征发赘婿。魏国对赘婿也狠——睡虎地秦简里边,《为吏之道》的末尾抄录了两条魏安釐王二十五年(前 252 年)的法令,称为《魏户律》和《魏奔命律》。虽然时间晚于淳于髡的生活时代大约一个世纪,但或多或少可以作为旁证来参照。
《魏户律》说,有些人离开自己的宗族,到寡妇家里和寡妇一起过日子,给寡妇的孩子当后爹,对这种人,就不能给他们户籍,也不能分给他们田亩。这样的人家,三代之内都不准做官,三代之后就算有人做官,档案上都要注明自己是某某赘婿的曾孙。
《魏奔命律》以国君的口吻发话,说自己特别讨厌赘婿,想杀光这些人,但不忍伤了他们亲人的心,所以征发他们参军,军官不必顾惜他们的健康和生命,攻城的时候就拿他们填壕沟去。
这样看来,赘婿好像都是一些自甘下流的家伙,理应受到全社会的歧视。但至少在淳于髡身上,做赘婿很可能情有可原。
从名字来看,淳于髡显然不是真名,因为“髡”是刑罚的一种,意思是剃掉罪人的头发。在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的观念里,剃掉头发已经算是严重的羞辱了,具有象刑的功效。至于淳于,原本是一个姜姓小国的名字,国家灭亡之后,子孙后代用国名作为自己的氏名,于是就有了淳于氏。淳于髡应该就是淳于氏的后人,不知道触犯了什么刑罚,受了髡刑,所以才被称为淳于髡。这就像同在齐国的兵法大师孙膑,因为受过膑刑,所以才被称为孙膑,并不是真名叫作孙膑。
淳于髡大约因为犯过罪,受过刑,不好求发展,这才做了赘婿。
幸而齐国从开国之初就很有宽容精神,风气特别开放,后来管仲帮着齐桓公搞活了经济,经济一搞活,社会风气就更开放了。到了战国时代,如果赘婿可以自由选择安身立命之所的话,那么齐国一定会高票当选。
一鸣惊人
淳于髡虽然有赘婿的不良出身,形象也不伟岸,还犯过罪,受过髡刑,但口才特别出众,曾经多次代表齐国出使诸侯,凭着口才,一次亏都没吃过。淳于髡决定劝谏齐威王,但必须讲方法,投其所好。齐威王喜欢隐语,所谓隐语,就像猜谜一样,话不能明说。所以淳于髡对齐威王是这么说的:“咱们齐国的首都有一只大鸟,落在国王的宫殿里,一连 3 年,既不飞,也不鸣叫,大王您知道这是什么鸟吗?”齐威王的回答后来成为一句名言,原话是:“此鸟不飞则已,一飞冲天;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。”成语“一鸣惊人”就是这么来的。
齐威王果然一鸣惊人,召见各地的地方官,一共 72 人,赏了一个人(即墨大夫),杀了一个人(阿大夫),然后整顿军队出去打仗,兵锋所向,无坚不摧。邻国诸侯都吓到了,纷纷把这些年侵占的齐国疆土返还给齐威王。齐国大治,此后 20 多年间都没有谁胆敢入侵齐国。
齐威王的变化确实令人意外。如果说真是淳于髡一句话点醒梦中人,齐威王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荒废了 9 年的国政整顿清楚,军队更不可能一下子就有了超强的战斗力。会不会是齐威王一直都在装傻呢?也许沉湎酒色只是他的伪装,他在伪装之下暗中谋篇布局,不管淳于髡来不来进谏,该一鸣惊人的时候自然会一鸣惊人,淳于髡只不过恰好踩中了时间节点?
这倒是很经典的一种权谋手段,今天我们早已经见怪不怪了。我印象中关于这种手段的最精彩的解读,来自莎士比亚笔下的亨利王子。
亨利王子是亨利四世的儿子,做王子的时候整天和狐朋狗友们,尤其是和西方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老流氓福斯塔夫一起鬼混,但心里明镜一样。亨利王子有一段经典独白:“你们是些什么样的人我全知道。你们这些闲得无聊的胡闹我暂时也表示支持。在这件事上我要学学太阳。它听凭带着瘴疠的乌云迷雾遮蔽了它的美丽,不让世人看见,正是为了在需要露出真面时好去冲破那仿佛缠死了它的阴云,让人瞠目结舌,大出意外。若是一年四季都是假日,都可以玩,玩也就跟工作一样沉闷;可是如果假期很少,人们就会盼望它。罕见的东西才最令人高兴。因此,在我抛开种种放荡行为,偿还我从未允诺过的债务时,我就会大大高出人们的期望。我用这些过分的行为让人们产生错误的估计,那样,我的改过自新就会像深色背景衬托下寒光飕飕的刀剑,经过我的缺点衬托显得分外美丽耀眼,比没有陪衬更能抓住人们的注意。我要把放荡不羁当作一种手段,好在人们最意外时改恶从善。”(《亨利四世上篇》第 1 幕第 3 场,朱生豪译)
后来亨利王子继承王位,成为亨利五世,马上就和福斯塔夫绝交,从浪荡公子转眼间就变成了英明君主,后来打赢了著名的阿金库尔战役,威震欧洲,简直就是齐威王的翻版。
但是,权谋方向的解释并不是造成齐威王华丽变身的唯一一种可能,也许齐国的政治和军事实力一直都不差,只是有人绊住了齐威王的手脚,只要除掉这个人,一切都可以迅速回归正轨。
虞姬和周破胡
明朝中叶以后,兴起过一阵历史考据的风气。这倒不奇怪,因为明朝人看着自己的当代史,越看越可疑。官方编修每一代皇帝的实录,也就是今天我们统称为《明实录》的,各种不靠谱,很有必要小心翼翼地把史料考订一下。这种风气一起,不仅对明朝的当代史,对古代史也开始了梳理和考据,焦竑的《焦氏笔乘》就是这类作品当中的一部,内容相当丰富。
焦竑从汉朝学者刘向的《列女传》里找到了线索,《列女传》说齐威王执政初期,奸臣周破胡只手遮天,就是他在颠倒黑白,诋毁即墨大夫,夸赞阿大夫,幸亏虞姬揭发了周破胡的奸佞。(《焦氏笔乘》卷 2)
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我们不妨循着焦竑给出来的线索,找到刘向的《列女传》。
《列女传》的“列”是“行列”的“列”,不是“三贞九烈”的“烈”,所以这里的“列女”只是“列位女人”的意思。刘向精选了历史上 104 位女性的事例,分门别类,给女人们在方方面面树立了良好的榜样。
刘向是汉朝第一流的学者,由他编订的《战国策》、《说苑》我们都已经很熟悉了。他之所以要编一部《列女传》,原因相当现实:当时的皇帝汉成帝虽然性情宽厚,看上去是个很好相处的皇帝,但他对政治缺乏兴趣,只喜欢扎在女人堆里饮酒作乐,这一点和一鸣惊人之前的齐威王完全一样。汉成帝专宠赵飞燕姐妹,朝廷大事都交给舅舅们处理,这就开启了汉朝外戚专权的局面。刘向出身皇族,是正经的刘氏宗亲,比普通人更看不得外戚专权,写《列女传》一是针对汉成帝的后宫问题,二是针对愈演愈烈的外戚问题。刘向一定要告诉大家,尤其要告诉汉成帝:女人的本分是什么,外戚的本分又是什么。
在《列女传》里,齐国女性特别闪光,历史上最著名的大龄丑女钟离春,又叫无盐女,就是齐国人,在 40 多岁的时候嫁给了齐宣王,成为齐国王后。还有一位孤逐女,即墨本地人,论相貌绝不在钟离春之上,但嫁得也不差,成为齐国的总理夫人。还有一位虞姬,那应该是个美女,不是霸王别姬的那位虞姬,而是齐威王的嫔妃。虞姬很为齐国的政治忧心,所以劝说齐威王亲贤臣,远小人,小人就是最受齐威王宠信的周破胡,贤臣叫作北郭先生。周破胡当然因此记恨虞姬,污蔑她和北郭先生有奸情。经过一番周折之后,齐威王终于在虞姬的劝说之下幡然醒悟,采纳了虞姬的意见,杀掉了周破胡和阿大夫,重赏了即墨大夫,还亲自率领大军收复失地。(《列女传》卷 6·齐威虞姬)
故事虽然很精彩,一波三折,但怎么看怎么都不像真的,就连周破胡这个名字也特别不像战国年间的正常人名。原始出处当然更查不到,这就很容易让人怀疑这些事情全是刘向虚构出来的。刘向应该很期待那位沉湎酒色的汉成帝也能像齐威王一样,忽然有一天一鸣惊人,但他只能失望了。
可是,如果说刘向的故事纯属虚构,难道司马光和司马迁对于齐威王的记载就是实录吗?就算齐国的症结真的只在所谓周破胡的身上,就算齐威王本人可以说改就改,但那么大的一个齐国,社会运转的巨大惯性,怎么可能说变就变呢?
错误的历史经验导致错误的政策
今天我们知道,司马迁和司马光都严重搞错了齐威王时代的齐国编年,而编年一乱,有可能长时段的变化错被当成短时段的变化,前一代的事情也有可能错被当成后一代的事情,但古人还没有这个见识,一旦真诚地相信历史书,就很容易找错论据,做出错误的决策。在王安石变法期间就出现过这个问题,宋神宗认为军队必须经过长期的训练才能有战斗力,王安石反驳,说国家领袖只要能分清楚谁是君子,谁是小人,再加上果断的决策力,这就够了。拿这种素质来指挥军队的话,军队在一天之内就能变强,齐威王不就是好榜样吗?(陈瓘《四明尊尧集》卷 6·边机门第五)
齐威王的一鸣惊人确实可以佐证王安石的观点,而且不只是王安石一个人这么看,因为在儒家观念里,内政的好坏才是决定战斗力强弱的关键因素。两宋之际有一位程俱,字致道,号北山,他的诗文集叫作《北山小集》。在《北山小集》里边,程俱把齐威王的一鸣惊人和鲁庄公的长勺之战拿到一起讨论。
长勺之战的关键,就是今天我们初中语文课都学过的古文《曹刿论战》的内容。那是春秋初期,齐国来打鲁国,曹刿去见鲁庄公,问鲁庄公凭什么去和齐国一战。鲁庄公先后给出 3 个凭据:一是好吃好穿自己从不独享,都会和大家分享;二是祭祀用的祭品从不弄虚作假;三是对于各种诉讼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审理原则。
程俱提醒我们注意:当曹刿问鲁庄公凭什么去和齐国一战的时候,鲁庄公给出的答案里边,虽然前两项都不能让曹刿满意,但关键是,鲁庄公完全没提兵多粮足、武备充分这类纯军事的原因。齐威王的情况也是一样的,并没有厉兵秣马,而是仅仅赏了一个即墨大夫,杀了一个阿大夫,就赢得了全国人民的心悦诚服,士气因此大振,所以马上就能威服诸侯。这就是攘外必先安内的道理——所谓安内,不是说镇压了内部叛乱就算完,而是要做到内政修明,赢得人心。只要赢得了人心,自然就有了战斗力。(《北山小集》卷 28) 程俱没想清楚的是,“曹刿论战”和“一鸣惊人”这两件事不适合放在一起说,因为前者的时代是春秋初期,礼崩乐坏远没有战国时代那么彻底,国际战争的打法还相当有贵族范儿,两军对阵,一战定胜负,很像擂台比武。曹刿后来给鲁庄公支招,之所以打赢了长勺之战,就是因为齐国军队还在守规矩,曹刿这边率先耍流氓,这才有了“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”,趁着齐国“三而竭”的时候发动进攻。这虽然够聪明,够机智,但以当时的贵族礼仪来看,也够不要脸。所以,鲁国的胜利并不真的因为鲁庄公断案公正,赢得人心,至少这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,真正决定性的因素就是曹刿出阴招,耍流氓,率先突破道德底线。
退一步说,即便曹刿赢得光明正大,但春秋时代的战争和战国时代完全不可同日而语,前者的经验很难照搬到后者身上。
再退一步说,就算还在春秋时代,军队要养成战斗力也必须经过多年不懈的军事训练。前边讲过,春秋时代的主流兵种是战车,操作战车和战车之间的集团协作是技术活儿,不是单凭士气就管用的。
到了战国时代,军队的规模不断扩大,作战技术和训练要求不断提高,就算只拼士气,各个强国都有激励士气的手段,内政修明、人心归附并不足以使本国的士气对敌国具有决定性的优势。
程俱这样想,倒也只是从书本到书本,见识虽然可以论高低,但并不影响实际生活,而主导变法的王安石这样讲,那就真是学以致用,让整个国家为他的见识去付出代价了。
但我们也不好苛责王安石,因为齐威王一鸣惊人的事情太有迷惑性,连司马光都认认真真地把它写进了《资治通鉴》,还有前边讲过的那个陈瓘,在《四明尊尧集》里逐句批判王安石的谬论,批到这里的时候,也只是从其他角度入手,完全没有质疑齐威王事迹的真伪。
无论是程俱、陈瓘,还是司马光、王安石,在这件事上的判断力同样不好,但王安石手里有权,而且执行力惊人。这就引出了一个管理学的难题:作为管理者,判断力和执行力必须匹配。王安石这样固然不对,但相反的情况,比如司马懿评价诸葛亮,说他“多谋而少决”——主意多,但总是当断不断——这同样不行,有选择困难症的人没法当管理者。